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中小学法治教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埇教体研函〔2023〕18号)文件要求,埇桥区教研室组织了全区中小学法治教学微视频评选活动。经学科骨干教师认真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教研室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反映情况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附件:埇桥区2023年中小学法治教学微视频评选结果公示名单
埇桥区2023年中小学法治教学微视频评选结果公示名单.xlsx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