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次入口警卫传达室(含汽车衡控制室)、检修宿舍楼、检修综合楼、食堂及活动中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现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次入口警卫传达室(含汽车衡控制室)、检修宿舍楼、检修综合楼、食堂及活动中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合同价格与实际不符,我局决定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次入口警卫传达室(含汽车衡控制室)、检修宿舍楼、检修综合楼、食堂及活动中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编号:341302202308170102)作废。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