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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2-06 17:05:29 生成日期: 2025-02-06 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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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主体、救济渠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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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主体、救济渠道信息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06 17:05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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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主体为: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 个月内依法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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