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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许可
发文日期: 2024-05-17 08:29:08 生成日期: 2024-05-17 0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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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埇桥区文旅局行政许可流程(区级营业性演出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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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埇桥区文旅局行政许可流程(区级营业性演出许可审批)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17 08:29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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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二、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服务对象

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艺表演团体

四、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艺表演团体在辖区内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的。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办理。

2.受理: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受理后审核。

3.办结:通过审核确认属实,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做出予以或不予备案决定。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行政审批服务股          

咨询电话:0557-2970326

办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B2区文旅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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