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国函﹝2007﹞4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号)。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堤防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
(4)《奎濉河近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保证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前人员安全及时转移;
(2)保证老汪湖蓄滞洪区及时、有效运用;
(3)保证抢险救生、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1)体现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确保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时的统一指挥、调度;
(3)明确老汪湖蓄滞洪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4)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预案仅适用于老汪湖蓄滞洪区。
老汪湖蓄滞洪区位于淮北平原东部,地势平坦,属河流冲积地貌,由西北向东南缓倾,地面坡降1/8000-1/15000。蓄滞洪区所在的奎濉河流域属洪泽湖水系,各主要河流基本呈平行展布,由西北流向东南。蓄滞洪区为依山圈湖筑堤形成。
蓄滞洪区内耕地分属宿州市埇桥区和灵璧县5个乡镇,26个行政村,涉及人口6.89万人,耕地面积8.84万亩(灵璧县1.98万亩,埇桥区6.86万亩)。蓄滞洪区内有埇桥区9个保庄圩,12个村庄,人口1.35万人。经济发展模式以农业为主,养殖为辅,主要种植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等,人均收入约10080元。
老汪湖蓄滞洪区建成以来,曾在1954、1955、1957、1963、1965、1972、1982、1996、1998九年十次开闸分洪,对奎濉河的防洪起了较大作用,尤其以1963年效益最为明显,该年两次用湖,最大进湖流量160m3/s,湖内蓄水位25.12m,蓄滞水量达1.33亿m³,仅第一次用湖就降低奎河柏山洪峰水位0.7m、濉河浍塘沟洪峰水位0.3m。
奎濉河流域自1998年至2007年进行了治理,奎河、濉河和拖尾河三条干流用湖后达到了3年一遇除涝和20年一遇防洪的标准。跨省支流达到5年一遇除涝和20年一遇防洪标准。老汪湖拦蓄柏山闸以上奎河、洪山截水沟及湖内拖尾河汛期875.5km2的来水,使其有控制地下泄,削减濉河及柏山闸以下奎河洪峰,有效地降低奎濉河中下游水位,保证奎濉河大堤的防洪安全。
与蓄滞洪区相关的防洪工程情况是:
1.老汪湖圈堤上自柏山闸,下至代娄闸,全长27.8km(不计长650m洪山截水沟堤段),堤顶高程27.0-27.5m,堤顶宽4m。
2.老汪湖蓄滞洪区内主要控制建筑物有柏山进洪闸、代娄进洪闸、小李庄退水(洪)闸,马元节制闸等。柏山闸设计进洪流量713m3/s,代娄闸设计进洪流量128m3/s,小李庄闸设计退洪流量225m3/s,马元闸设计排涝流量299m3/s。
蓄滞洪区内筑有9个保庄圩,就地安置居住高程在23.5-25.5m之间的刘寨、孙寨等12个村庄,保庄圩圩堤总长度16.7km,堤顶高程26.5-26.9m,保护面积2.89km2,保护人口1.35万人。9个保庄圩共建有φ100涵管桥23座,1×2m板梁桥3座,1×4m板梁桥4座。保庄圩的排涝站均采用流动站。蓄滞洪区内现有撤退道路6条,长22.9km。
表2.5-1老汪湖蓄滞洪区撤退道路表
序号 |
起讫地点 |
长度(km) |
路面宽(m) |
结构型式 |
备 注 |
1 |
柏山-贡山 |
5.5 |
6.0 |
砂石路 |
1992年批建 |
2 |
小李庄-化家 |
2.0 |
6.0 |
砂石路 |
1993年批建 |
3 |
贡山-冲幢 |
5.0 |
6.0 |
砂石路 |
1994年批建 |
4 |
黄林-曹楼 |
7.0 |
6.0 |
砂石路 |
1994年批建 |
5 |
付屋-马沟 |
1.4 |
6.0 |
砂石路 |
1994年批建 |
6 |
黄林-贡山 |
2.0 |
6.0 |
砂石路 |
1998年批建 |
表2.5-2老汪湖蓄滞洪区保庄圩配套工程
保庄圩名称 |
自排涵洞(座) |
流动泵站(m3/s) |
前李家圩 |
φ500×2 |
1.0 |
贡山圩 |
φ500×1 |
0.5 |
大尚庄圩 |
φ500×2 |
1.0 |
刘寨圩 |
φ500×1 |
0.3 |
下鲁吴圩 |
φ500×1 |
0.3 |
孙寨圩 |
φ500×1 |
0.2 |
军垦农物圩 |
φ500×1 |
0.2 |
大王庙、付桥圩 |
φ500×2 |
2.0 |
合计 |
11座 |
5.5 |
淮委防汛办公室1993年7月编制的《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修订规划》中,为三个乡、19个行政村配备超短波电台4部,对讲机22部。
宿州市政府成立老汪湖蓄滞洪区前线防汛指挥部,指挥部下设警报信息发布、转移安置、闸门运用、应急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等职能组。有关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做到乡镇有县包点干部,行政村有镇包村干部,转移户有一名联系干部,并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埇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灵璧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1)警报信息发布组:负责蓄滞洪区运用警报发布和传递任务;
(2)转移安置组:负责人员转移安置任务;
(3)闸门运用组:负责进洪闸门和退洪闸门的操作;
(4)应急抢险组:负责老汪湖蓄滞洪区和堤防的防守、抢险及人员救生任务;
(5)物资供应组: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调拨和运输任务;
(6)后勤保障组:负责转移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筹集和供应;
(7)社会治安组:负责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
(8)卫生防疫组:负责区内群众免疫、防疫、治病及卫生消毒等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救护队,建立流动病床,开展巡回医疗,并负责药品的供应及捐赠的药品、卫生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等工作。
应急部门:制订人员转移安置和救济、救灾工作方案,负责转移、撤退抢险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具体掌握、评估、统计、核查各种数据及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及时掌握分析研究灾情的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承担转移、撤退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医治造成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组织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发放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的工作。
统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自然灾害损失数据并及时上报。
水文、气象、水利部门:负责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制订安全和抗洪抢险方案,并监督实施。
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征集农用车、机动车、船只,根据转移安置、救灾物品的运输任务、划分责任区,维修应急道路,确保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灾后恢复生产,抢种补种,保证灾区农作物种子的调运、供应工作。
发改、商务、供销部门: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和储备,救灾物资调拨指令的落实,灾民生活中的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卫健部门:负责卫生、疾病防治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救护队,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医疗工作;负责药品的供应及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公安部门:负责灾区的安全保卫和救生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下拨,保障救灾款及时到位,确保救灾工作的开展。
供电、通信部门:负责确保救灾应急工作及灾民安置点的供电线路、通讯畅通。
石油部门:负责落实搬迁转移安置救灾应急用油,并合理设置加油点。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救灾款物及蓄洪补偿资金发放的监督、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
武装部门:组织民兵及武警全力支援转移救灾救生抢险工作,为加强救灾抢险应急力量,可申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随机支援。
以行政村组建救护队,每公里堤防或每小队不少于30人,用于所在村内抢险救生,队长为各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救护队的组建由老汪湖蓄滞洪区所在村就近组织,队员挑选20-40周岁的强壮劳力担任。
抢险救生机动队: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乡镇武装部长任队长,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政委,以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为主,每队不少于50人,用于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抢险救生。
应急抢险救生队:县、区级抢险救生队,由地方消防、人民武装部门官兵及专业技术干部组成,不少于50人,用于堤防重大险情的抢险或救生。
(1)抢险救生队要根据不同险情,快速制定抢险措施,及时有效地投入抢险救生。
(2)及时做好堤段防守的相关工作。
(3)运送并管理好防汛器材、物资。
(4)对上堤民工和堤上避水灾民实施管理,防止人为损坏堤防与防汛设施,堤顶要留出巡堤、查险、抢险救生通道。
(5)抢险救生队的所有干部、民工及有关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老汪湖蓄滞洪区及周边栏杆、解集、时村、朱集、游集5乡镇现储备编织袋11万条、铅丝10吨、桩木663立方、块石3650吨、砂石料3880吨,救生衣200件、救生圈120只等。
按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数量及省市要求,我市及县区汛物资储备缺口较大。为保证抗洪抢险需要,解决防汛物资储备不足,一是积极向政府建议,争取逐年补充;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要求各乡镇政府,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SL298-2004)标准储备防汛物资;三是充分发动受益地区群众,积极自筹防汛器材;四是抓好常用防汛物资的社会号料代储工作。
汛期高水位时,根据需要,距仓库15km内的物资器材由险段所在乡镇政府组织车辆运输,超过15km以上由老汪湖前指负责调运。远程运输大批量抢险物资所需车船,由县区交通海事部门负责落实。
使老汪湖蓄滞洪区内群众能够充分了解蓄滞洪区淹没情况、分洪报警信号、方式、撤离路线、转移安置方案、生活保障措施和卫生防疫、救生知识等内容。
当接到省、市防指撤退转移通知后,人员转移命令由老汪湖前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签署发布,各有关乡镇乡镇长或乡镇党委书记、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员主任,是镇村命令发布的责任人。各级责任人对命令发布、传递负有监督、检查之责,如延迟或遗漏,将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县、乡镇利用警报器、电视、广播、电话、无线通讯等方式报警、行政村利用广播、电话、鸣锣等方式报警,个别无通信设备的偏远地带,应安排专人直接通知。
当柏山闸上水位达到24.60m(56黄海高程系,下同)或浍塘沟闸上水位达到21.28m或草坝闸上水位达到23.06m时,开启柏山闸向老汪湖进洪。
行政村以上各级指挥机构、各责任人、各村镇之间利用电话联系,行政村以下用电话、广播或派人联系。
(一)当柏山闸上水位达到24.60m(56黄海高程系,下同)或浍塘沟闸上水位达21.28m或草坝闸上水位达23.06m并有继续上涨趋势时,视情关闭小李庄闸,开启柏山闸向老汪湖进洪;马元闸则根据这两处水位以及夏桥闸下水位情况配合柏山闸控制入湖流量。
(二)当浍塘沟闸上水位超过21.28m或新杨河中、下游水位超过地面时,关闭代娄分水闸,开启代娄闸、张东湖闸,将洪山截水沟的山水泄入老汪湖。
(三)当老汪湖蓄水位达24.0m,且河道水位有继续上涨趋势时,通过控制马元闸、柏山闸、小李庄闸、代娄闸以及代娄分水闸,在保证夏桥闸、草坝闸、浍塘沟闸不超过设计洪水位前提下,让河道漫滩行洪,同时尽量泄放老汪湖蓄水,以迎接更大洪峰。
(四)当老汪湖水位达到设计最高蓄洪水位25.5m时,为确保老汪湖大堤安全,关闭柏山闸、代娄闸,同时开启马元闸和代娄分水闸下泄河道洪水,小李庄闸适当开启控制湖区水位不再上涨。
(五)老汪湖蓄洪后应尽早腾空。退水时尽量照顾新杨河、运料河地区的排涝,一般控制小李庄闸下水位不超过22.35m,或浍塘沟闸上水位不超过21.28m。
(1)调度权限
老汪湖蓄滞洪区的运用由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抄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进洪实施单位
柏山闸、代娄闸的启闭由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埇桥区、灵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执行,埇桥区、灵璧县水利局分别负责柏山进洪闸、代娄闸两座进洪闸控制运行的组织实施。
(3)进洪实施时机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进洪命令,实施单位确认柏山闸、代娄闸上、下游河道及控制工程符合开闸规范要求。
(4)终止进洪时机
当老汪湖水位达到设计最高蓄洪水位25.5m时,在得到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时,关闭柏山闸、代娄闸。
当闸门或上下游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危及人的生命安全需要临时关闸时,由老汪湖蓄滞洪区前线指挥部做出决定。
(5)柏山涵闸操作规程
一、开启前的准备工作
1.严格执行《涵闸操作规程》。禁止一人启、闭闸门,大门钥匙由专人保管,单位负责人留存一把备用,其他任何人不得自配,以保证工程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2.检查机电、启闭设备是否符合运转要求。
3.检查闸门启闭状态,注意观察闸上下游管理区域内(200 m)的船舶、作业人员等,应提前通知或驱逐至管理区域外;同时应注意观察闸上、下游有无漂浮物及障碍物卡阻等情况。如果发现存在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处理,以免影响闸门正常启闭,防止发生事故。
二、闸门的开启过程和开启要求
1.节制闸安全运行注意事项
服从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调度,禁止一人启闭闸门。先通知、检查,后观察、清障,再启闭、操作。启闭过程应逐步、缓慢、均匀、对称。
2.闸门应对称开启,先开中孔,后依次向两边对称开启,循序多次开启,每次开启高度以0.2-0.5m为宜;关闭闸门时先由两侧向中间依次逐级关闭,每次关闭高度以0.5m为宜。关闭或减少过闸流量时,应避免下游河道水位降落过快,河道水位每天下降速度宜控制在1-2m。
3.当闸门运行接近最大开启度或关闭接近闸底,要特别注意,严禁松开制动器使闸门自由下落。
4.水闸在泄水时,过闸流量必须与下游水位相适应。同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水跃均发生在消力池内。
5.过闸流量较大时,严禁单孔开启闸门。
6.闸门每级开启后,须注意观察上、下游水流流态及水位变化,主要包括:进口段水流是否顺直,出口水跃位置是否正常稳定,跃后水位是否平稳,有无折冲水流,摆动流、回流、漩涡流和水花异常翻涌等现象。同时,还应观察上下游有无漂浮物阻水、卡堵现象,下游岸坡有无冲刷、淤积产生。如发生上述不良状况或现象,应及时调整闸门的开度以便改善流态或予以适当处理,以确保水闸正常运行。
7.尽量避免河道水位涨、落过快,以防对岸坡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8.闸门启闭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带病强行启动。
9.高空或水上作业时,须采取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设安全网、穿救生衣、挂吊栏及防雷、防电等。
10.闸门启闭结束后,应及时将启闭情况作以详细认真的记录,并应对记录妥善保存、定期整理存档或向上级汇报。
(1)调度权限
老汪湖蓄滞洪区的运用由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抄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退洪实施单位
小李庄退洪闸的启闭由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局组织实施。
(3)退洪时机
当老汪湖水位达到设计最高蓄洪水位25.5m时,在得到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时,开启马元闸和代娄分水闸,下泄河道洪水,开启小李庄闸将老汪湖内的水外排。
(4)小李庄闸操作规程
一、开闸前准备工作
闸门启闭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机电设备是否符合运转要求;
2.检查闸门启、闭状态,有无卡阻;
3.驱逐和清理闸上下游管理范围内影响闸门启闭的船只、人员和漂浮物;
4.加强现场值班和领导,密切观察上、下游水位、流势。
二、闸门的开启过程和开启要求
1.闸门应对称开启,先开中孔,后开边孔,循序多次开启,每次开启高度以0.2-0.5 m为宜,开始宜小,逐级增大;关闭闸门时先由两侧逐向中孔。
2.在闸门开启过程中,如发现闸门振动,需及时调整开度,避开振动区。
3.当闸门运行接近最大开启度或关闭接近闸底板时,要特别注意及时停车。严禁松开制动器使闸门自由下落。
4.水闸在泄水时,过闸流量必须与下游水位相适应。避免开启过大,造成下游护坦被冲坏。
5.闸门开启后,需注意观察上、下游水流流态及水位变化,主要包括:进口段水流是否顺直;出口水跃位置是否正常稳定,跃后水流是否平稳,有无折冲水流、摆动流、回流、漩涡流和水花翻涌现象。同时观察下游河床和岸坡有无冲刷、淤积产生。如出现上述不良流态或产生淤积现象,应及时调整闸门的开度,以改善流态。
6.闸门启闭过程中,若发生沉重、停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
7.闸门启闭结束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将运行情况报告主管局。
8.备用的50KW发电机组要半月试车一次,汛前汛后各检修一次,以保证正常运行。
(1)工程防守
当老汪湖水位达到24.0m,湖区管理人员上堤巡查,开展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堤查险,当湖内水位达到25.0m时,抢险队伍全线上堤,当水位继续上涨达到25.50m时,根据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退洪命令,开启小李庄闸退洪。
(2)抢险技术指导。宿州市及埇桥区、灵璧县水利局调防汛专业技术人员包点到各重点险段作技术指导,并印制各种险情的主要特征、抢护要点、抢护方法等手册,分发给防汛抢险人员。乡镇政府同时组织防汛业务技术人员,派驻主要堤段的险工险段,与巡逻、抢险队人员共同开展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应急抢险队伍。老汪湖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抢险工作,在镇村抢险力量不足时,应紧急调动县、市应急抢险队。
(4)抢险物资供应计划。一般洪水防御所需器材,以群众筹集为主,群众自筹器材不足时,立即调用县、市仓库储存的物资。
(5)交通、运输工具调配。当奎濉河浍塘沟闸水位达23.0 m,且预报水位将继续上涨时,市安排防汛船在老汪湖前指待命;解集、栏杆各征用50吨以下运输船一只。当奎濉河浍塘沟闸水位达24.43 m,埇桥区解集、栏杆、时村,灵璧县朱集、游集各征用100吨以上运输船一只,防汛器材、物资装船待命。
(6)可能出现缺口险情的堵口方案
堵复缺口抢险方案汛前按混合堵方案准备,具体实施方案视险情变化,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当险情出现时,以最快的速度和方式,依次通知险段附近地区、下游地区。各乡镇通知报警到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转移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小时,转移对象重点是人员,尤其是缺口附近的人员,确保以最短的时间在缺口险情无法控制时转移撤离完毕。
(1)抢险救生队承担搜救主要任务,如有人员被困,被冲走,或失踪,搜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投入搜救工作。
(2)搜救巡查队人员不应少于20人,并配备冲锋舟4艘和救生艇、船各1艘,参加搜救巡查工作。
(3)搜救巡查范围要由近及远,以近为主。
(4)外围及远地搜救寻查工作应通知沿途乡镇政府组织基干民兵或群众参加搜救工作。
(5)具体搜救措施、方案由负责搜救的单位制订。
(6)搜救工作由老汪湖蓄滞洪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
(7)搜救工作结束后,由负责搜救单位调查事故原因及报告搜救工作开展情况。
5.5.1 转移人员返迁
返迁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落实;返迁时交通运输有困难者,由乡、村负责协调解决;迁返人员在生活上有困难的,由应急部门协调解决。
5.5.2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让转移人员立即返迁:
退水后的道路机动车辆可以通行;
经住建、卫健部门鉴定,水淹房屋经过加固和消毒后基本符合卫生和安全居住条件;
倒塌房屋重建或迁建完工并验收合格;
转移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无流行性传染病;
气象水文部门预测近期无较大的雨情、水情。
1.埇桥、灵璧及有关乡镇成立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领导组织;
2.组织居民财产登记、核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组织制订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财产登记核查方案,印制相关核查登记表格;
4.按照国务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和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把握政策,明确范围,规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督查,阳光操作,实事求是,扎实开展运用补偿工作。
1.及时开展灾后水毁工程调查,编制水毁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文件,争取资金和投入,开展水毁修复工作。
2.水毁修复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6.1.1 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由宿州市政府出台,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6.1.2 本预案根据省、市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
6.1.3 与预案有关的抢险、救生、安全、物资储备、交通运输、卫生、防疫、通信、供电等方案、预案,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制订,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6.2 奖励与责任
在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中,对防汛、抢险、救生、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3 老汪湖蓄滞洪区前线指挥部,地址:柏山闸/小李庄闸管理所。
6.4 有关格式化文本
(1)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信息来源;险情、灾情现状;宣布启动预案或警报的等级、行动要点;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
(2)新闻发布内容框架
转移、安置、救灾及工程运用基本情况;国家及省、市领导同志的批示;抢险救生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
(3)预案结束宣布格式
蓄滞洪区转移、安置情况、工程运用情况、抢险、救生、救灾情况、伤亡和损失情况;险情、重大疫情、稳定、安全等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预案行动结束,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运用补偿、灾民返迁、水毁修复)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
(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机构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