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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内容分类: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发文日期: 2023-03-17 11:14:41 生成日期: 2023-03-17 11:14:4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埇民发〔2023〕16号
名  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査工作的通知
词: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査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17 11:14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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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埇商改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埇桥区民政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区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区民政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9月30日。

抽查对象:全区养老服务机构。

抽查比例:区级抽查基数59家,抽查比例20%。

四、联合检查事项

(一)埇桥区民政局:1.养老护理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

2.餐饮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

3.医生、护士等是否具有职业资质。

4.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质。

5.养老机构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6.养老机构建筑物是否符合要求。

7.养老机构房屋及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8.养老机构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养老机构是否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10.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服务管理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环境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安全管理要求。

11.各项管理制度具体的执行情况。

12.检查养老机构在经营和服务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履行社会责任,信守社会承诺的情况。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持证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情况。

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3.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4.食品销售检查。

5.登记事项检查。

6.公示信息检查。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7.计量监督检查。

8.商标违法行为检查。

9.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10.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四)区消防救援大队: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负责指导本部门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区民政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区民政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养老服务机构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区商改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参考区级联合抽查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区民政局联系人:夏青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杨玉俭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嘉巍

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贾静

 

附件: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埇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2023年度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检查企业数量(户)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人次)

抽查结果(户)

未发现

问题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发现问题已责令

改正

不配合

检查情节严重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发现问题待后续

处理

其他

民政部门

 

 

 

 

 

 

 

 

 

场监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消防救援部门

 

 

 

 

 

 

 

 

 

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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