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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发文日期: 2022-12-14 13:44:45 生成日期: 2022-12-14 13: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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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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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2-14 13:44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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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区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抓牢安全生产生命底线和红线,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2022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工作机制,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效落实,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治重点进行认真部署。

二、聚焦重点宣传,加大排查力度。

1.冬春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2年初,区民政局印发了《2021年全区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针对民政服务领域的冬春火灾安全隐患的防控工作进行严密部署。同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各镇、街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暗访督查,重点督查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日常管理可能存在的隐患,对督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涉及单位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2.治违除患专项行动。2022年4月初,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互查工作的通知》埇安办〔2022〕13号文件要求,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开展了“治违除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在研究制定《埇桥区民政局“治违除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查方案》的同时,我局再次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成4个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用电、燃气使用、房屋安全等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暗访。本次共赴12个镇、街的3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督察:敬老院10家,民办养老机构13家,以及未备案养老机构12家。共发现各种隐患及相关台账问题共73处,分别是消防器材维护、更换不及时;室内有老人抽烟、私拉电源;安全相关台账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对于以上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区民政局督察组已责令涉及单位场所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

3.“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根据《2022年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方案》(埇安办〔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在全区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各项活动。在“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区民政局围绕本次的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活动现场摆放了关于十二字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六大要点、八安八险、五落实五到位、以及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等关于安全生产各类宣传展板,内容简明扼要。另外,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还在活动现场分发了100余份宣传单页,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同时,民政工作人员也深入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现场向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宣读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分发相关宣传单页,进一步增强了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民政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2年7月,开始进入汛期,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民政服务机构面对雷雨大风等恶劣气候存在一定风险。为此,我局要求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工作人员及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预警工作,根据气象应急管理部门的天气预警提示,遇到险情及时上报并通知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应对准备。同时,我局还向各镇、街发送《关于民政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示函》,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做好区域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汛期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和财产安全。

5.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制定了《2022年全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和要求。7月12日开始,我局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成5个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用电、燃气使用、房屋安全等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暗访。本次共赴6个镇(街道)的2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督察:敬老院9家,民办养老机构12家,以及未备案养老机构4家。共发现各种隐患及相关台账问题共27处,分别是消防器材维护、更换不及时;室内有明火、私拉电源;安全巡查相关台账不规范、不完善等各种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对于以上发现的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区民政局督察组已责令涉及单位场所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已落实整改。

6.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区民政局根据民政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了《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査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区16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的开展联合督查。9月10日开始,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用电、燃气使用、房屋安全等安全隐患进行督查。共发现各种隐患及相关台账问题共20余处,分别是消防类、食品类、以及相关台账不规范、不完善等各种安全隐患及管理问题。对于以上发现的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督察组已责令涉及单位场所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

7.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区民政局共分成7个督察组,于10月1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的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本次督查共发现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以及安全生产方面隐患问题共计33处,记录、管理等台账不规范问题51处。对于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和工作提示函,要求限期整改。

8.强化部门协调,聚焦排查重点。为切实做好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人大调研组于11月初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相关督查调研工作,重点检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本次督查共发现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以及安全生产方面隐患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研究谋划整改化解方案。同时,提出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压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存在问题。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个别民政服务机构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1.思想懈怠、对安全意识重视不足。在今年以来的实地督查暗访中,发现个别民政服务机构因为负责人和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淡薄,存在存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巡查相关台账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

2.整改问题不到位。在多次的督查暗访中,区民政局已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多次向个别养老服务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但由于涉及机构负责人态度消极等原因,在后期的督查中未见明显的整改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2022年底至2023年年初我局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养老机构及重点人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相关安排,将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聚焦冬季和节日等重要节点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治违除患”、“安全生产15条措施责任清单”等推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同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相关工作,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理论水平,推动全区民政服务机构运行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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