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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发文日期: 2022-06-23 11:29:59 生成日期: 2022-06-23 11:29:5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互动回应】危房改造问题回复
词:

【互动回应】危房改造问题回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23 11:29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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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事速办”服务交办工单

                                        编号:22061810070021

办理单位

区住建局

诉求类型

咨询

服务对象

于女士

来电号码

177****0985

联系电话

177****0985

受理来源

直接来电

所属区域

埇桥区

诉求时间

2022-06-18 09:18:23

限办时间

2022-06-22 22:00:00

诉求目的

咨询危房鉴定问题

受理

内容

埇桥区符离镇镇兴路114号自建房业主来电咨询:家中墙体开裂严重,屋顶漏水,无法居住,希望部门核实,自家房屋是否符合危房?到哪里进行危房鉴定?

12345拟办

意见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需反馈与群众沟通解释情况,并明确群众态度。(反映人电话:177****0985

历史反馈

反馈单位

区住建局

反馈日期

2022-06-22 18:16:59

反馈内容

接到群众反映的“危房鉴定”问题,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办理答复如下:

我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查看处理,经调查,该户为符离镇沈圩村村民,购买符离镇镇兴路114号一处房屋用来做生意,该处房屋前排三间门面(约60平方)为安全住房,后排三间住房为大砖房,房屋存在裂缝。已与农户建议,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有关部门申请建房手续。

622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反映人电话:177****0985)。

具体办理人:陈逗

联系电话:0557-3693551

回复

内容

接到群众“咨询危房鉴定问题”,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办理答复如下:经调查,该户为符离镇沈圩村村民,购买符离镇镇兴路114号一处房屋用来做生意,该处房屋前排三间门面(约60平方)为安全住房,后排三间住房为大砖房,房屋存在裂缝。已与农户建议,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有关部门申请建房手续。622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

备注

 

满意度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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