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四、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五、申请条件
1. 严重影响居住采光、居住安全的;2. 对公共设施运行安全构成威胁的;3. 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4. 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5. 工程施工,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工程项目平面图和规划许可证等材料。
六、申请材料
申请表(因建设需要,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工程项目平面图)(电子件1份)
七、审批流程:
受理(不予受理的办件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查(现场勘察)→办结(窗口出具行政许可办结通知书)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一、决定证件:办结通知书
十二、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三、年检要求:无
十四、联系电话:0557-3021387;监督电话:0557-3037001
十五、办理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港口路999号义乌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2楼C1区城管局窗口
十六、网上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