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顶层设计,制定政策
根据《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宿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宿州市埇桥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出台了《宿州市埇桥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评定考核方案》《宿州市埇桥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埇桥区住宅小区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提升小区整体生活环境提供了政策遵循。
二、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解决物业管理工作难题,助力文明创建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于7月15日、7月22日、8月18日分别对业主委员会(临时管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开展了专题业务知识培训,明确了其职责与义务,提高其履职水平。
三、日常监督,加强管理
一是日常监督。按照“问题导向、条块结合、层层推进”的原则,采取“统一行动、网格化管理、分块负责、重点监管”的措施,根据划分的责任片区,确定责任人员,逐层逐级实行严格的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对全区物业小区进行日常巡查暗访,并形成每日督查通报及时交办,同时在全区物业项目经理群、街道物业办群进行发布。二是组织考核。区物业办每月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跟踪问效,督促整改;每月组织街道采取交叉考核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全区综合排名,在区文明创建调度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对连续考核排名末位、群众投诉较多,引发重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由街道社区动员业主委员会予以清退,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物业项目公开招投标。
四、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行政服务中心涉及物业网上办理申请材料数量由原先的6大项34小条减为目前的6大项6小条,做到了更加便民,提高了业务办理的速度。
五、立足长效,开展整治
一是开展了“住宅小区爱国卫生活动”,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环境整治行动、科普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618次,投入14357人次参加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6351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22.4581万份,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二是结合“住宅小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求,督促各街道组织辖区内的物业公司按照《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手册(2020版)》、《埇桥区住宅小区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对279个小区进行了整治,投入人次5217次,拆违面积1293平方,清除垃圾11176立方,垃圾桶套袋8880个,清除乱拉电线1738条,恢复绿地面积6263平方,清除僵尸车辆1482辆,道路提升6245米,维修公共基础设施1543处,清除小广告4559处,新增公益广告1226处,施划停车线1369处。同时区物业办对106个小区进行了督查,对15个小区开展“回头看”,下发住宅小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报12次,对整改不力的3家物业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
六、业主自治,建立机制
为实现小区高度自治,积极督促各街道加紧成立业委会及临时管委会,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作用,形成物业管理优良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区共成立了245个业主委员会及临时管委会(业委会41个,临管会204个)。
七、组织协调,化解矛盾
强化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处置机制,有针对性的解决物业管理中重点、
特此报告。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