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埇桥区住建局和埇桥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埇桥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住建字〔2020〕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决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农户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结合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结合《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宿州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城市管理股起草初稿,在充分征求区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埇桥区财政局联合印发。
三、工作目标
在完成省厅下达我区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同时,继续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面排查,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全区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目标。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正文共有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主要明确完成我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全区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目标。
第二部分为补助对象与标准。主要说明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范围和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标准。
第三部分为改造方式与时限。主要说明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和改造完成时间要求。
第四部分为管理要求。主要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过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改造效果、加强工作调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克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农村个体工匠培训,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逐户进行危房评定,督促乡镇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逐户组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我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